清境農場2013『攝獵清境』攝影比賽

壹.宗旨:

為提供輔導會第四處製作年度月曆,以利於國內外觀光宣傳之用,並鼓勵全民參與清境觀光活動。在遨遊清境美景之餘,透過鏡頭攝獵清境之美,展現清境豐富多元的自然與文化景觀,吸引更多的遊客造訪清境地區,以推廣本場觀光畜牧旅遊發展,充沛行銷圖片之風貌。

貳.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本場觀光行政組

參.攝影題材:

101年11月01日起至102年10月31日止所拍攝之清境旅遊行程景點與活動花絮為主題,攝影徵稿主題共區分為清境風情與節慶活動兩大組別,歡迎各界喜好攝影人士參與甄選。

一.清境風情組:

以本場牛羊馬犬等動物主題、國民賓館青青草原、觀山牧區、6大特色步道(翠湖步道、落日步道、茶園步道、櫻花步道、柳杉步道及步步高昇步道等)、小瑞士花園、遊客休閒中心、旅遊服務中心等為拍攝主體。

二.節慶活動組:

以本場年度活動或表演為主題,如:綿羊秀、馬術秀、奔羊節、植樹節、風車節、牛戀清境、跨年晚會、高山音樂會系列等。

肆.作品規格:

作品以數位格式拍攝為主,正、負片請轉為數位格式,彩色或黑白不拘,參加作品張數每組每人最多投稿10張(連作不收),一律沖洗成10*8英吋之照片,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另拍攝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呎吋需為3,100dpi*3,200dpi以上規格之RAW.TIF.JPG檔皆可,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以RAW檔拍攝者須轉為TIF檔沖印輸出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RAW及TIF檔,作品若是以數位相機內建之影像處理功能拍攝,需於報名表中的拍攝方式欄加以說明。

伍.作品繳交方法:

每組每人投稿作品最多10張,每張作品背面浮貼A4尺寸報名表(如附件一),並親筆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予同意;作品原始稿光碟上需書寫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可多張作品燒錄至1張光碟,並註明於光碟上,不同組別之作品請分開存放),以防塵套保護放置於信封袋內,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陸.注意事項:

請勿一稿多投或以他人名義投遞作品參賽,已於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請勿再次投遞,經查證若所交作品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予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柒.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2年10月31日止,參賽作品一律郵寄或親送至本場觀光行政組,郵寄者以郵戳憑,請於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13攝獵清境攝影比賽」。

捌.收件地點:

收件人:清境農場觀光行政組 陳姿羽小姐
收件地址: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170號
連絡電話:049-2802222 分機73或72

玖.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於102年11月15日召開審議評選。

壹拾. 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清境農場官方網站,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壹拾壹. 錄取獎項:

依照組別不同,每組將選出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優選獎、佳作獎及入選獎,共計60名。
一.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
 獎狀乙禎。清境農場國民賓館雙人房住券1張。
二.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獎狀乙禎。清境農場國民賓館雙人房住券1張。
三.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
獎狀乙禎。清境農場國民賓館雙人房住券1張。
四.優選獎2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
獎狀乙禎。
五.佳作獎5名:各得獎金1,000元。
獎狀乙禎。
六.入選獎50名,各得獎金500元。
獎狀乙禎。
兩組別獎項共計120名,得獎作品頒獎日期於本場官方網路公告及通知得獎人親自至本場領獎,領獎人不克前來可指定代理人受獎(須簽署代理同意書)。

壹拾貳.附則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反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牌)狀、獎金如數繳回,至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所有,本場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與方式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每位參賽者之得獎作品銅牌獎(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得獎獎金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修正之。

下載附加檔案: 清境農場2013『攝獵清境』攝影比賽簡章及報名表

(清境農場 201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