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若當選總統 修憲最快2010年後
(中央社記者曾立南投十五日電)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今天在仁愛鄉發表台灣民主第二階段改革宣言,強調將在當選總統後推動民主再造工程,以行動證明,台灣不僅可以有普選的民主,更可以實現理性、公平、負責、清廉的民主。他遵憲、行憲、不修憲的理念始終未變,如果要修憲,最快也在2010年以後。
馬英九在南投縣仁愛鄉民宿「雲的故鄉」,以八項具體主張說明民主再造工程,包括確立憲政主義的基本精神、實現權責相符的中央政府體制、推動政黨良性競爭、落實司法獨立及行政中立、鼓勵自主的公民社會蓬勃發展、強化整飭貪污的機制、以審議民主促進行政及立法改革、維持弱勢的基本人權。
有關憲政基本精神,馬英九說,政府七次修憲,往往一修憲後便後悔,他當選總統後兩年內不會修憲,要修憲最快也在2010年以後,屆時距離上次修憲也有五年的時間了。
他指出,解嚴二十年後的今天,民主偏重於選舉,對憲政主義的理念未予重視,加上人民對台灣民主品質低落的抱怨,朝野政黨應該深自反省,現在應以憲政主義的原則,檢討過去民主政治的發展,讓台灣人民真正享受民主轉型所承諾的福祉。
(摘自:中央社 2007.07.15)